交通標志牌位置設置及有關規定
發布時間:2022-07-24 23:48:47 來源:本站 點 擊:123
交通標志牌的位置設置及有關規定
警告標志設置的位置與公路的計算行車時速有關。在農村山區公路,一般應設在距離危險地點20~50米的地方。
禁令標志一般應設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車標志外均應成對設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終點和橋梁的兩端。 指示標志多用于城市道路和高等級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較少。
指路標志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標志和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地名標志設在城鎮的邊緣處;分界標志設在行政區劃 、管養路段的分界處;指向標志設在距離叉路口30~50米處。
交通標牌的設置方式及有關規定:
公路交通標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種:
(1)立柱式(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
(2)懸臂式;
(3)門式;
(4)天津道路劃線車位線附著式。
公路標志設置的有關規定:
柱式標志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標志牌下緣距路面的高度為180~250厘米。
懸臂式標志的下緣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級公路凈高為5米,三、四級公路凈高為4.5米。標柱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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